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21〕21号)、《关于印发<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豫发〔2023〕13号)等法规条例文件精神,经征询相关单位意见,我们起草了《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承接第一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拟提请市政府在精细化工开发区试点下放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审批职能、监管执法等市级管理权限。
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7日—21日。凡对公示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提出,反馈意见需说明理由并写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22656990 电子邮箱:kfjxhg@126.com
附件:《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承接第一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
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7日
《开封精细化工开发区承接第一批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pdf